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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这个公安局又有两名“保护伞”被通报,此前局长副局长“落马”

中新社记者 广西头条NEWS 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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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北海纪委监委部门通报两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北海市公安局两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公职,记者查阅获悉,两人都是在该市铁山港区任职期间违纪违法。此前,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的原局长、两名副局长涉嫌受贿被批捕。



治安大队大队长被查掀开反腐大幕


今年4月12日,北海市银海区纪委监委通报该市公安系统两名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分别是: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李春宁、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黄家华。


就在两天前的4月1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进驻广西。4月12日,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召开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部署会,会上通报了李春宁和黄家华被查情况,并传达进一步查处该二人违纪问题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这次部署会议上,铁山港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世彬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全力配合好市监察委的调查,并开展队伍内部全方位纪律作风排查。同时要求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个人争取在期限内主动坦白,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


根据最新通报,李春宁和黄家华都是在铁山港任职期间违纪违法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其中,李春宁在2013年至2019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北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铁山港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铁山港区范围内从事非法开采、收购白泥或者开设赌摊的违法行为提供职权范围内不予查处的保护,充当涉黑、涉赌及非法采矿人员“保护伞”,并收受他人好处费,数额巨大。


黄家华在担任北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铁山港综合大队副大队长期间,利用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在涉黑涉恶案件处理上请托说情,谋取不正当利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数额巨大,已涉嫌构成受贿罪。此外,黄家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两人都在今年6月被“双开”,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副局长主动投案,原局长被查


反腐败高压态势下,5月31日,北海市纪委监委通报,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湘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是同一天,广西主动投案的第二名公安局副局长。详情:一天之内,广西两名公安副局长主动投案


据悉,刘湘宁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纵容他人开设赌场、纵容他人走私冻品,涉“保护伞”问题。


同时,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徐维东也“落马”,也是纵容他人开设赌场,收受贿赂。


到了6月22日,北海纪委监委再次通报与铁山港公安分局的案子: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覃仲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覃仲林1961年9月生,广西象州人,在象州县公安局工作了13年,从普通民警做到县公安局缉毒队队长。1994年覃仲林调任到北海公安系统,仍然做的是缉毒工作,在市局缉毒科做正科级民警。


2002年,覃仲林任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副局长,2011年任分局局长。2018年6月,北海市公安局发出《关于局领导工作分工及处级非领导干部工作安排的通知》显示,覃仲林为副调研员,协助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以良分管市警察协会。



原局长、两名副局长被批捕


7月末,北海检察院官方公众号“北海检察”发布消息称,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原局长覃某林、 副局长徐某东、刘某涉嫌受贿被依法批准逮捕。


通报称,犯罪嫌疑人覃某林在任铁山港分局局长期间,为购买豪华越野车,伙同犯罪嫌疑人徐某东、原铁山港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李某宁(另案处理),于2015年底至2016年初,利用职务便利向辖区内非法开采白泥的老板邓某、谢某、叶某三人各索要白泥1万吨,并通过邹某出售后筹款50多万元。李某宁为讨好覃某林,为覃某林购买豪车提供6万元。覃某林受贿共计60余万元。


2011年至2013年5月,犯罪嫌疑人徐某东在任北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铁山港大队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纵容罗某、林某等人开设赌场,多次收受罗某、林某等人贿赂款约12万元;对谢某在铁山港区林浆纸项目土地平整工程中给予关照,收受谢某贿赂款约2万元。


2013年6月至2019年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宁在任北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铁山港大队原副大队长、铁山港分局原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纵容罗某、招某、谢某等人开设赌场,纵容李某走私冻品,多次收受罗某、招某、谢某、李某等人贿赂款90多万元。



北海警方清理门户,处理68人


近日,北海市纪检监察网发布一篇来源北海市公安局的《直面问题 塑形铸神净化政治生态》的文章,文章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北海市公安局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同时,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的态度,彻查“警伞”“慵伞”,坚决清理门户。截止目前,该局共处理公职人员68人,其中充当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伞”20人。


文章称,今年3月,北海市公安局按照“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围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纵容包庇等问题,对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拉网式倒查内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既挖“烂树”、又治“病根”,得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共核查案件19起、问题线索47条,移交处置21人,释放出“破网打伞”的强烈信号。


文章还提到,今年上半年,驻北海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聚焦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关键少数,采取集体谈话、个别约谈等方式,对部分市管干部、新任领导干部、基层科所队等进行提醒约谈230余人次,督促5人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退缴违纪款10万元,达到了有“病”早救治、无“病”强筋骨的良好效果。


广西头条报道 记者:蒙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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